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3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关于编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55号),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支持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残疾人服务体系等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另文通知)。现就编报投资计划建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主要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地市级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县级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火化设备环保改造项目。
2、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主要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二、总体要求
1、计划建议方案必须符合《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2、计划建议方案要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衔接,未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本次项目建议方案。
3、2020年投资要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申报建议方案的项目要避免重复安排,并切实履行项目审批、城市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程序。各地要统筹财力,确保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地方资金,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4、落实项目实施和监管责任,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应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及时开展调度。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残联部门按要求提出建议方案,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和省残联。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和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和残联具体负责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2、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项目,请填写每个单体项目的建议方案表,并提交项目可研批复、配套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附件。
3、建议方案表(附件1、2)需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编报。各市州要确保上报项目与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一致。
4、请各单位根据填报说明及时填报绩效表(每个市州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分别填写一份,详见附件3、4)。
5、请于2019年9月2日前将项目建议方案正式文件分别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和省残联。同时,请于2019年9月2日前完成上报项目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操作程序,并将建议方案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分送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和省残联(计划财务部)。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社会处:
廖 靖 0731-89990822,1075988355@qq.com;
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常慧中 0731-84502263,494095404@qq.com;
省残联计划财务部:
何志娟 0731-84619537,5448024@qq.com
附件:1、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2、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残疾人服务体系)2020年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3、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