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园区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装函﹝2018﹞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装备制造相关企业,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结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做好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申报程序如下:
1、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送省经信委。
2、市州项目(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市)由市州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
3、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初审汇总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经信、财政部门。
4、中央在湘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省财政直管县经信、财政部门联合报送。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4月19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申报资料(按工信部通知附件要求)纸质版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425710446@qq.com,报送长沙高新区管委会502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诗雨 姜丹
联系电话:13548676870 88995378
邮 箱:425710446@qq.com
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