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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指南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7年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项目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年度定向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答辩地点: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见附件。

4.评审专家在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1月29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反馈的意见供项目答辩准备参考,无需回复。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传真发送至:010-58884890。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进行答辩。建议项目答辩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

4. 答辩项目务必于1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发送至zdzrzh@acca21.org.cn。(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同时请刻录好光盘带至答辩会场以防临时出现播放问题。

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

仲平  010-58884891

张贤  010-58884888

特此通知。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7定向指南会议评审会议日程安排.pdf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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