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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2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98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联系电话:(010)59193323,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x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docx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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