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各相关高校: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全国高校顺利开展,有效地提升了高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交流水平。为推动“111计划”深入实施,规范组织管理,现将有关挂牌样式及名称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各高校进入“111计划”建设的学科基地为“XXXX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例如“超低功耗自旋存储与计算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XXXX 111基地”。
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英文名称为:Overseas Expertise Introduction Project for Discipline Innovation,简称:111 Project。“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英文名称为“Overseas Expertise Introduction Center for Discipline Innovation”, 简称:111 Center。
三、在“111基地”开展科研人员所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告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111 Project)中英文字样和项目标号。
四、各“111基地”可在项目正式通知立项后,由各高校按本通知设定的统一样式进行挂牌。牌匾须悬挂在“111基地”所在教学楼、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入口醒目位置。
五、牌匾规格及样式参见附件。牌匾制作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前期已自行制作并挂牌的“111基地”,可继续保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