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全面总结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以下简称“火炬基地”)建设成效,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火炬基地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163号)的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16年度火炬基地总结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科技厅(委、局)通知辖区内(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火炬基地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撰写《2016年度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工作总结》;
2.撰写火炬基地建设的突出成效及主要做法宣传稿件一篇;
3.填写火炬基地调查问卷;
4.请各火炬基地登录“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业务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总结、宣传稿件以及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并提交所在科技厅(委、局)审核。
平台网址:https://tib.chinatorch.gov.cn:8091/cyjd/
登录账户及密码见附件(初始密码请及时修改)。
二、请各科技厅(委、局)通过平台审核各火炬基地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宣传稿件,确认后提交到火炬中心。同时结合各基地总结整体情况撰写《2016年度本地区火炬基地工作总结》,并于2017年7月7日前提交到火炬中心,纸质材料加盖科技厅(委、局)公章。
三、火炬中心根据各科技厅(委、局)报送的《2016年度本地区火炬基地工作总结》及各火炬基地提交的《2016年度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工作总结》编撰形成《2016年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研究报告》、《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地方工作总结汇编》;根据各基地提交的宣传稿件编撰形成《特色产业基地推动县域发展案例汇编》。
联系方式:科技部火炬中心特色产业基地处
010-88656275、88656277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政编码:100045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7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016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2016年度火炬基地总体建设情况;
二、火炬基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火炬基地促进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发展情况;
四、火炬基地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五、火炬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六、火炬基地创新创业情况;
七、火炬基地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其他注意事项:
1.报告3500字以内;
2.报告中数据需真实有效,且与火炬统计一致,可列表说明;
3.报告中应列举火炬基地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以及骨干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