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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江实验室关于征集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各有关单位、科研团队:

郴江实验室是郴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市科学技术局主管,立足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促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实验室。为进一步支撑产业发展,畅通科技成果从科研端向产业端转化渠道,现面向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事业单位及科技型企业,征集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合作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建事项

围绕郴州市“122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依托高校院所、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及有转化意愿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团队,整合并新建一批标准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及创新研究院。

二、共建条件

1.申报主体须在郴州市注册,具备稳定运行基础,在我市有固定科研队伍、科研场地、科研仪器设备、运营团队及稳定的运营经费。

2.在郴州市开展自主创新、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具备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并开展长期合作的能力。

3.共建平台研究领域和方向符合科技工作“四个面向”、郴州市“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范围、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六大行动”任务等;申请单位在该领域于我市具备明显优势或成果。

4.申请单位投入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占总投入比例不低于55%,郴江实验室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5.共建平台实行成果收益共享机制,平台知识产权及收益,由申请单位与郴江实验室共享。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编制平台共建方案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经推荐单位推荐后,提交至郴江实验室。

1.线上申请:由申请单位登录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在线填写《郴江实验室共建平台合作申请书》,并提交附件材料;

2.线下申请:申请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郴江实验室。

(二)平台按归口和属地管理原则申报:

1.中省在郴单位、市属单位的申请,由在郴一级单位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郴江实验室申报;

2.县市区单位的申请,由同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推荐报送郴江实验室。

负责平台审核的中省在郴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等,应对经其审查并推荐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

本批次共建平台合作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郴江实验室:0735-2882780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36号郴州市科学技术局313办公室



郴江实验室       

2025年7月30日 


来源:郴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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