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6〕9号)要求,2016年,农业部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通过自愿申报、地方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和专家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北京市昌平区等74个县(市、区)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现将拟认定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2016年11月10日前),向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反映。联系电话:010-59192271,邮箱:xqjxxc@agri.gov.cn
2016年11月4日